十二届市委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通报(三)

保定市莲池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市委提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年12月05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保定市莲池区委政法委开展提级巡察,2024年1月18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莲池区委政法委班子自觉将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以赴、狠抓落实。2024年1月18日下午,莲池区委政法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党晓龙讲话要求,专题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莲池区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成立班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2024年2月4日,制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024年5月28日,区委政法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有效聚焦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措施、增强整改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深弄懂做实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有欠缺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不健全、开展不规范”问题

针对“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制度,以党支部学习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问题

结合政法委领导班子实际,制定《中共莲池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明确常务副书记主持中心组学习事项,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的安排、组织、保障。

2.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把握不精准,查摆问题与政法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针对“在深学细悟、学以致用上还有不足,尚未达到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当前政法工作的新要求”问题

2024年,区委政法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政法工作安排,立足全区实际,谋划确定“12345”工作举措,为推进莲池区政法工作现代化明确思路。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扎实方面

3.关于“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够,组织机制不完备,工作缺乏必要抓手,存在等靠思想”问题

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协管”“协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

(2)针对“政法委指导和推动区政法单位工作作用不明显,一盘棋效果不突出”问题

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针对“请示报告制度不健全,未建立请示报告清单和专门台账”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请示报告专门台账。

4.关于“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政治轮训只是简单依靠上级政法委组织实施,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纳入对全区政法干警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年度政治轮训计划。同时,结合党纪教育,7月11日组织政法干警到保定监狱进行政治性警示教育。

(2)针对“督察没有做到全覆盖,只限于对政法单位机关开展政治督察,没有向基层科、所、队、庭、室延伸,没有督察过乡(镇、街道)科级政法委员”问题

2024年2月,制定《对政法单位实施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方案》,明确将政法单位基层科、所、庭、队、室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纳入范围。

5.关于“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2022年没有主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只是由区政法部门自行组织,不能全面、及时分析研判司法形势和特点”问题

2024年,区委政法委制定印发《莲池区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分析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莲池区执法办案质效提升年工作方案》,将执法办案质效与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相结合。

6.关于“落实‘协管’‘协查’滞后”问题

针对“2023年至今莲池区委政法委承办‘12337’平台交办政法队伍整顿类案件60件,全部转交区直政法单位办理,未向派驻纪检组通报情况”问题

自2024年开始,对“12337”平台交转办的案件,及时交政法单位办理,并将相关情况向派驻纪检组进行通报。

(三)关于推进平安莲池建设有差距方面

7.关于“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彻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隐患排查网络有漏洞,创新组织发动群众的机制还不完善”问题

用好群防群治力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隐患排查网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形成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8.关于“‘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针对“2022年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雷同”问题

班子成员根据《2024年度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紧密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杜绝雷同。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扎实,不能完全做到与所负责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导”问题

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坚决履行好双重责任,做到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9.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问题

针对“2022年、2023年各开展一次,但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震慑作用不明显”问题

扎实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和纪律教育常态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利用主题党员活动日,开展线上线下党纪微课堂、讲纪说法等活动,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以案促学、以案说纪,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

10.关于“围绕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监督力度不够、方式单一”问题

针对“对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的监督不经常,多是通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解督促”问题

凝聚监督合力,加强室组联动,着力形成合力,加强与审计、财会、巡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监督联动和成果共享,对监督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跟踪问效,更好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形监督。

(六)关于作风建设发力不足方面

11.关于“调研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

(1)针对“未制定本单位调研工作方案”问题

2024年4月,区委政法委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区情和政法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确定政法工作调查研究选题方向。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开展调研,没有自主地研究全区重大政策和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没有提出过意见建议”问题

按照调查研究有关要求,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依据调查研究选题方向和课题指南全部牵头自主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3)针对“只有单位和股室有调研报告,没有调研记录和台账,没有形成出色的调研成果”问题

明确专人负责调研记录和调研台账,其中择优选定报区委领导参阅。

(七)关于班子建设有短板方面

12.关于“领导班子概念泛化”问题

针对“将部分科级干部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范畴,长期以科级干部会代替委务会、班子会谋划研究重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问题

结合市委巡察整改,积极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明确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1月召开班子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研究。

13.关于“未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不能全面、准确掌握支部党员思想状况”问题

建立政法委党支部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开展谈心谈话。

(八)关于抓党建工作不深入方面

14.关于“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没有落实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要求”问题

压实支部班子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完善”问题

针对“为民服务形式单一,均为完成上级规定动作为主”问题

创新支部为民服务形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除完成上级规定的活动外,政法委党支部为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反邪教意识和能力,在鑫和星都、莲池西大街等群众密集区域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民宣传活动;联合尚品美发到包联农大一社区开展义剪服务活动。

16.关于“阵地建设不足”问题

针对“未设置党支部专用活动室、没有党建工作专栏”问题

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在现有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利用机关楼道空间,打造党建阵地。在机关楼道墙面设立党建工作专栏,制作悬挂党建宣传标语。

(九)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得不够方面

17.关于“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方面做得有差距,整改建立的长效机制坚持得不够”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巡察整改中建立的“三重一大”制度、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对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提升市委巡察成果。下一步,莲池区委政法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从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做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一切工作之中。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各项要求,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绝对忠诚、为群众负责,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以全面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市委交上合格答卷。

(二)突出常态长效,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克服交卷过关思想,对巡察反馈意见不仅抓当前,更会抓长远。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区委政法委班子将深入剖析,找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切实做到抓实抓细抓长。同时,着眼形成长效,注重源头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住漏洞,着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带动一项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三)突出成果转化,坚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着眼于加强党的建设,对整改工作中解决的每一个问题,都坚决做到既解决问题、又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莲池区政法工作现代化中闯出路子、展现作为、实现突破,为加快建设品质莲池、幸福莲池,平安莲池、法治莲池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3103908;邮政信箱:保定市七一中路789号莲池区政府(北院);电子邮箱:lcqzfxx@163.com。

中共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月18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整改落实工作专班,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有短板”方面

1.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按月制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进行学习交流研讨,积极抓好各党支部(总支)周五上午理论学习日制度落实。

2.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局班子成员根据实际,完善个人调研方案,高质量撰写调研报告。二是坚决落实市委“为群众至少办10件实事”要求,我局最终上报121件实事。

(二)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方面

3.关于“以创新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对改革事项研究和政策解读不全面,缺少对新政策、新要求梳理更新和建立相应制度机制”问题

一是优化供地方式,研究制定《主城区开发类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预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混合用地供应促进土地高效复合利用的意见》,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优化规划指标核定,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多验合一”改革,制定出台《保定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管理办法》,大大提高建设项目验收效率。三是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印发《关于印发保定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时间缩短30%以上,测绘成本降低20%以上,为项目建设“减负提速”。四是推行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改革,制定印发《关于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改革的通知》,大大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五是推行工业项目承诺备案制改革,制定出台《工业项目承诺备案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国自然资源报》对我市经验做法进行推广报道。六是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到“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办、“预售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同步办、不动产登记“无纸办”三项省级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

(2)针对“全市矿山整合重组整体进度不快”问题

一是多次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全市矿山整合重组工作,切实压实县级政府属地责任。二是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对上报省级的矿山整合方案,加大跑办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市自规局牵头作用,协调市发改、生态环境、应急、水利等多部门,加快市级审查。

(3)针对“规范审批提质增效有差距”问题

一是进一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逐项梳理建设用地审批前置要件情况。二是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土地征收实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三是不断研究精简审批事项,在全省率先制定《保定市中心城区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事项清单》基础上,制定出台《工业厂房项目承诺备案制实施细则》,真正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落到实处。

(4)针对“招商引资模式单一,缺乏创新”问题

通过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土地招商推介座谈会(分管市领导参加),搭建“土地云选”全景展示平台等方式,不断创新土地招商模式,提升土地招商效率。

4.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两起挂牌督办违法占地案调查处理意见》,党组没有主动牵头开展排查,并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博野县千年万亩古梨园违法占地案,现已对停车场拆除复耕,梨园同悦广场已补办用地手续。制定《保定市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处置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我市违法排查和用地监管力度。

(2)针对“2023年1至9月,省下发我市新增非农违法占地3083.83亩,截至12月份,剩余91.8亩未整改到位”问题

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为0.8%,远低于15%的问责比例,年度目标已完成。

5.关于“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缺少有效措施”问题

(1)针对“加快盘活土地资源有差距,各县区土地盘活处置工作进展不均衡”问题

截至2023年底,保定市盘活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4.03万亩,完成年度处置任务,任务完成比例101.26%。2023年省厅下达保定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305亩,已处置闲置土地面积545亩,司法查封759亩,任务完成比例100%。

(2)针对“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了我市34个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整改工作,其中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12个”问题

严格落实部门共同责任制,与公安、纪检等部门联合办案、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涉嫌违规违纪的,移送纪检部门追责问责。

6.关于“谋全局和奉献意识树立不牢”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融合,培养工作“多面手”。二是重新拟定局班子成员分工,所有县级干部均参与分管或协助分管工作,工作职责进一步融合。三是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深化法规政策的学习研究。

7.关于“服务民生工作有短板”问题

(1)针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有公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市自规局存在规划随意变化、部分地区规划不够合理”问题

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我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工作营,邀请京、雄多家高水平设计单位集思广益,以网络问卷调查、草案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合理可行。

(2)针对“接诉即办平台反映房产登记和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多,台账销号率低”问题

目前,市本级149个房地产解遗“办证难”项目11.77万套房屋已全部完成首次登记,其中分户转移登记,已累计办理约10万套,办证率已达87%。在全省率先开展老旧小区登记办证专项行动,完善了老旧小区登记办证政策链条,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3)针对“在‘万人助万企’行动中,企业提出需求77项,包联干部仅办理9项,11项上交县级专班,57项正在办理”问题

通过加强与白沟金融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开拓思路,争取政策支持,督促包联干部加大帮扶力度,我局帮扶企业的需求全部办结。

(4)针对“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现场办公、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不够主动”问题

完善细化《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领导公开接访(约访、下访)和包案督访等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上访问题。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不扎实”方面

8.关于“党组专题研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少,缺少忧患意识”问题

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同时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着重说明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内容,严格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制。

9.关于“落实工作制度打折扣”问题

(1)针对“党组未按每半个月召开会商研判会议制度落实;各科室未定期梳理排查社会稳定风险信息、汇报遇到的问题阻点”问题

一是建立局党组定期会商研判会议制度,2024年上半年局党组定期按时召开会商研判会议。二是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建立起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2)针对“林草生态园三年内发生火情4起”问题

一是对园区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巡视,所有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大排查。二是修建消防通道、地下库房。三是设立微型消防站、绿化洒水车作为备用消防水车。四是植物馆入口处设立火种箱,严禁游客携带打火机等危险源进入。

10.针对“保密工作有漏洞”问题

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堵塞“保密漏洞”。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无落实情况考核;三年来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未落实每年至少2次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要求”问题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从2024年起,每半年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局工作要点、书记述职和年度考核内容,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入查摆。

12.针对“对所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未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未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问题

从2024年开始,每半年对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列出检查督导计划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13.针对“存在宣传标语过时、脱落,未按规定使用五星红旗、党旗等”问题

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每半年对宣传标语及规范使用国旗、党旗、党徽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五)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有短板”方面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局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

15.关于“党组书记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认识不深刻;面对面警示提醒谈话开展少,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不掌握”问题

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与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党员干部面对面提醒谈话;同时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违法违纪苗头。

16.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紧盯末端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对谈话存档情况、“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签字后归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7.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根据情况搜集本单位本系统违法违纪行为,适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驻局纪检组加大对反面典型案件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

(六)关于“违反财务法规制度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18.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未按规定科目列支、缺少原始凭证、账实不符”问题

市纪委监委已对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的县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相关领导干部已提交书面检查。下一步将举一反三,严格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9.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虚列支出、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问题

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

20.关于“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违规支付费用、租车费用超标准”问题

对公用经费各项支出预算按照“从严从细从紧”的原则逐一分析,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租车超支部分已追回。

21.关于“违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超范围发放补贴、巧立名目发放加班费”问题

组织对局属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取消自设的各类补助项目,对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及时追回。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22.关于“违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报销制度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健全完善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流程,根据支出业务类型,制定制式审批文件。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

(七)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3.关于“2020年以来,驻市自规局纪检监察组自主监督检查主动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强”问题

积极运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提升纪检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进一步发挥“探头”作用,打造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24.关于“未按照规定开展谈话提醒,主动发现和查找廉政风险点不深入,重要环节参与监督不够”问题

加强与重点岗位人员和下属单位人员谈心谈话,开展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排查深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源头和隐患。

25.关于“风险防控机制和常态化教育措施不健全,开展监督工作的方法单一”问题

采取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工作调度、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监督台账管理、谈话提醒、工作提示等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常态化监督。

26.关于“派驻纪检组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执行有偏差;针对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问题

通过对驻在部门开展经常性“把脉问诊”、按时总结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提出意见建议、纪检监察建议书。

(八)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27.关于“下属设计院擅自增设领导职数”问题

该院存在使用职务名称不规范现象,已督促该院2024年6月整改完成,并对该院负责同志批评教育。

28.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职数缺配”问题

2024年通过多轮干部调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配备已逐步完善,科级职数缺配问题逐步解决。

29.关于“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

2024年,通过多轮干部调整,加大对80后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目前局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80后科级领导干部占比达到61%,干部配备老化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九)关于“党组规范化建设有短板”方面

30.关于“落实议事规则有偏差”问题

(1)针对“近三年来,多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问题

修订完善《中共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制度落实,会前收集并审核党组会议议题,确保会前酝酿充分,对人事工作、纪检工作等重要事项,在党组会议中专题研究。

(2)针对“个别下属单位支付大额资金等重要事项未经过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已对有关人员处以诫勉谈话处分,在下步工作中,重点做好制度建设,并严格落实。

3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班子成员依次发言等各项会议制度,规范议事决策,形成会议研究事项闭环管理。

3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制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上报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进行明确,畅通征求意见建议渠道,认真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高质量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达到会议预期目的。

(十)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缺失”方面

33.关于“党组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认真谋划全年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局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分管局属单位讲一次党课。

34.关于“党组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纳入党建工作计划”问题

规范抓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汇总全局22个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并辑印成册,召开书记述职大会,归纳汇总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3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细化规范发展党员25个步骤,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核实各个环节、步骤要求、材料等。今年以来,发展党员8人,预备党员转正7人,做到程序规范,合理有序。

36.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机关党委人员力量薄弱;《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安排1名新入职公务员定岗机关党委,及时充实专职党务干部。二是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确保支部班子配备齐全。三是印制《党务工作手册》,分层次举办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会,规范《党支部手册》记录。

3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和考核不严肃”问题

在今后的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派员对所有党组织评议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会前收集审查支部评议计划安排,会中监督指导指出问题,会后严格按照标准审批备案等工作。

(十一)关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强化政治意识教育。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通报问题典型案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完善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政治生活庄重、严肃、规范。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继续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要带头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自觉,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重大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确保问题分析透、办法研究实、整改落到底。建设长效机制,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一项工作机制,切实将整改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5903858;邮政信箱: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78号;电子邮箱:zgjxcz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