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月18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局党组表示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局党组带领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3月2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整改期间,召开8次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汇报,3次工作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督促全局各级各单位坚决抓好整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处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建立工作专班,负责整改落实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举一反三推动各项工作补短板、见成效、上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2022年10月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局党组会议未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进行研究学习”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1日召开党组会,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运用情况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和巡察整改专题计划。三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运用情况纳入局机关各处(室)日常考核内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2023年12月以及2024年2至5月份学习内容。
2.关于“对本领域学习有欠缺”问题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领域、本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得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1日召开党组会,对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报告中涉及医保相关工作的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梳理,根据不同阶段任务,分别列入每个月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之中。三是制定巡察整改专题学习计划和《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组织集中学习。
3.关于“学习上级决策部署不全面”问题
(3)针对“市政府转发文件没有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1日召开党组会,对市政府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制定我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成立专班将上级关于医保工作的指示精神督办落实。三是利用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医保大讲堂等载体及时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4.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
(4)针对“未将党内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问题
一是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区分章节,分别纳入《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二是制定并下发《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察整改专题学习计划》。
(5)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一是学习借鉴市委、市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制定《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二是常态化组织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严肃。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方面”方面
5.关于“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6)针对“对医保基金使用状况监管不够”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基金智能监管子系统技术手段,提升精准化、智能化、高效化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引入第三方机构,解决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问题。三是坚持日常监督和行政检查紧密结合。
(7)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一是按照巡察组要求,在局法律顾问的把关下,对存在问题的9个案卷进行整改完善。二是制定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文件《保定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三是制定行政案卷培训计划,于8月对市本级和县(市、区)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6.关于“对购买第三方服务的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8)针对“制度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实施方案》《保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制度》《保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我局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制定《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对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办法》,以签订合同内容为考核依据,按照第三方服务形式实行分类考核。
(9)针对“在购买第三方服务过程中,单位专业人员跟班学习少,利用第三方服务结果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的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组织各相关业务处室指派专人与第三方服务人员同向发力,共同学习研究业务内容。二是坚决杜绝由专家代替决策工作,做到仅参考专家意见,避免过度依赖第三方。
(三)关于“落实医保改革工作有差距”方面
7.关于“推进医保改革不彻底”问题
(10)针对“部分行政处室存在多头管理情况”问题
根据上级三定方案重新完善各科室、各事业机构工作职责及三定方案,理顺厘清职责关系,确保权责明晰,政令畅通。
(11)针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力”问题
一是根据省局事业单位三定,对我局事业单位职能进行重新划分。二是我局积极推进医保改革,增设基金结算中心,确保收支两条线,避免职能交叉。三是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异地就医服务中心更名为医疗保障待遇审核中心,确保职能清晰。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方面
8.关于“医保中心存在岗位风险”问题
(12)针对“医保中心正式人员严重不足”问题
一是我局现已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二是我局医保中心已通过公开招聘补充正式人员,目前已到位。在之后的工作中结合缺岗情况每年申请招录或遴选。三是严格遵循保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控风险点及措施。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方面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问题
(1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形成常态化自查机制,形成《关于对办公终端及互联网邮箱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网络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网络安全自检自查表》《终端计算机杀毒软件登记表》等文件强化检查。二是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疗保障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0.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制定并下发我局《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三是加强对纪实手册记录的及时性与完整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各层级谈话的开展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四是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
(15)针对“机关纪委发挥监督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是利用在全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契机,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与警示教育。二是制作警示教育视频,在2024年度全市医保系统大会上进行播放,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三是根据市级机构改革工作节奏,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同步配强领导班子,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6月14日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经局党组研究,已完成结构性调整工作。四是严格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11.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扎实”问题
(16)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抓好纪检监察组包联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
(17)针对“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安全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对纪检组查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完善案卷资料。二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加强组内办案人员的案前教育。
1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8)针对“工会未设置账目,以流水代替”问题
一是规划财务和法规处指导工会完善过往账目。二是将工会财务项目交由专业财务人员负责,确保记账专业、项目清晰,按规定支出。
(19)针对“固定资产盘点登记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明确专门负责人员,每季度进行对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对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完善,现已整改完毕。
(20)针对“会计凭证所附资料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会计凭证所附资料进行梳理排查,举一反三,完善会计凭证审核机制,确保所附资料完整齐全。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会计核算的指导,切实提升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21)针对“专家费管理不严格、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专家费管理不严格,支出不规范现象已进行纠正。二是举一反三,制定《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聘请专家使用管理办法》。
(七)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方面
1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规范”问题
(22)针对“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确保局党组长期坚持民主集中制。
(23)针对“部分党组会议研究议题缺乏决策过程”问题
坚决要求“每会一记”,做好会议记录。通过会前酝酿,党组成员对上会议题坦诚交换意见。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14.关于“人员专业性与岗位不相适应”问题
(24)针对“在科级及以下干部中,存在人员专业与岗位不相适”问题
一是对各处(室)、事业单位所需专业人员进行统计梳理,根据实际需求招录工作人员。二是制定《关于开展“医保大讲堂”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三是鼓励干部职工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各自职能内的业务知识。
15.关于“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25)针对“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根据市级机构改革工作节奏,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同步配强领导班子,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6月14日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经局党组研究,已完成结构性调整工作。
16.关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规范,干部任免文书材料和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26)针对“个别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不完整”问题
一是利用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工作的契机,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于4月9日规范开展2023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民主测评会。
(27)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不及时,个别党员干部材料中缺少积极分子登记表”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及时归档,细化完善局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并严格落实。
(28)针对“个别干部廉政证明没有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长“双签字”,部分干部任免文书档案材料不全”问题
已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清理核查完毕,针对缺少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17.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29)针对“干部培养没有系统的规划”问题
一是我局已出台全局培训总方案,培训正在有条不紊开展。二是组织召开“医保大讲堂”活动,弥补医保政策弱项、业务能力短板,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8.关于“党建工作表面化、形式化”问题
(30)针对“2021年至巡察期间,局党组没有召开过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仅在2021年4月和2023年5月分别2次讨论印发《党建工作要点》”问题
已于2024年4月12日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讨论。
(31)针对“《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保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没有党建工作内容”问题
一是制定并下发《保定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制定《2024年保定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已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之中,统领好各项业务工作。
19.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32)针对“存在党员大会召开不及时,党支部记录本记录不全不规范,领导干部不能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等”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7日4个党支部均已召开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二是将市直机关工委印制的工作手册下发党支部进行学习。各党支部均已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三是提醒领导干部及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20.关于“党员发展计划执行不严格,党员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问题
(33)针对“存在未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盖章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的学习。二是指导党支部按计划、按程序规范发展党员。三是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对党员档案进行梳理,对不规范内容进行完善,已整改完毕。
(十)关于“上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21.关于“派驻纪检组对‘关键少数’缺少监督”问题
(34)针对“上次巡察发现的派驻纪检组对“关键少数”谈心谈话少,此次巡察仍然存在”问题
结合关键节点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任务,以实际行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在新起点上推动医保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站位。坚持把加强医保系统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巡察整改,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日常“政治体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二)持续深化整改。局党组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三)注重成果转化。围绕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医保系统实际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为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7590207;邮政信箱:保定市天威西路733号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bdybjgdw@163.com。
中共保定市审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月17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的有力保障,作为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审计基础的有力支撑,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查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部署、调度、督办、验收等工作,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1)针对“对2023年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未传达学习”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坚决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2)针对“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参训率和完成率未达到100%”问题
局党组责成机关党委牵头强化学习督导,定期督促提醒局所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审计数字在线”网络课程以及其他理论学习课程。
2.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谋划审计工作不到位”问题
(3)针对“主动调查审计需求,提前谋划审计项目不够合理。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对2021—2022年项目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分析原因。二是开展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专题调研。
(4)针对“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契合度上存在一定程度滞后”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修订印发《保定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审计项目立项研究论证。
(二)关于“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经济体检’还不够到位”方面
3.关于“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有差距”问题
(5)针对“2019—2023年5年间对市委工作部门只审计14个单位,还有政法委、统战部、新闻传媒中心等部门未进行审计”问题
一是开展审计对象的调查。二是做好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三是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4.关于“对投融资平台审计力度不足”问题
(6)针对“全市共有28家国有企业,三年来只对市交投、市城投等五家进行了审计”问题
以加大对投融资平台审计力度为目标,制定2024年—2026年度国有企业审计计划。
5.关于“指导县(市、区)审计工作不到位”问题
(7)针对“2022、2023年唐县、徐水、定兴等15个县未按要求上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问题
一是针对2023年度各县(市、区)审计办报告的审计计划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上报《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三是加强市县两级审计办及其办事机构对于请示报告制度相关内容学习,严格落实长效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针对“20个县25个投融资平台,仅审计了3个等情况未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要求”问题
按照省审计厅要求,统一组织对地方政府城投类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我局统筹实施对相关县(区)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加大对投融资平台的审计力度。同时,我们要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加强对国有投融资平台的审计监督,我局将进行统一的指导督促。
(三)关于“对审计职能新定位认识还不够深刻,提升审计质量不够有力”方面
6.关于“以审促管,推动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效上有缺失。”问题
(9)针对“审计5家国有企业,未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审计建议浮于表面,缺乏针对性、尖锐性”问题
出台《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质量提升方案》。
7.关于“经责审计定性不够精准”问题
(10)针对“2022年、2023年经责审计报告中存在个别定性不精准”问题
一是印发《保定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二是要求各业务处室在2024年的经责审计中,严把审计定性关,紧扣“责任”主线,顺着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做到“精准画像”。
8.关于“‘科技强审’建设相对滞后”问题
(11)针对“习惯用老办法、老方式开展工作,‘知识不足不会用、修改不了不想用’仍然存在”问题
在制定《2024年度保定市审计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着重加强信息化审计培训相关内容,主要包括“金审三期”使用及相关信息化建设内容。
(12)针对“市级只有60%审计项目运用金审三期进行平台作业,县级还未全面展开”问题
一是积极筹措经费购置金审三期终端。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扩大数字化审计应用范围。
9.关于“审计项目精品意识不强”问题
(12)针对“2021—2023年审计260个项目,没有获得过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仅在2022年获得过一个省优秀审计项目C类”问题
一是提升审计人员打造优秀审计项目的精品意识。二是印发《保定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成果评估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考核结果运用的通知》。三是印发《保定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审计业务质量自查自纠的通知》,制定《保定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实施方案》。
(四)关于“发挥审计政治功能,落实整改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扎实”方面
10.关于“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3)针对“未研究制定《保定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未定期开展审计整改专项办公会”问题
经请示省审计厅,各市审计机关可暂不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另一方面,我局将把召开审计整改专项办公会作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常态化手段,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审计整改专项办公会。
(14)针对“2022年市本级审计项目台账122个,截至目前27个未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为77%”问题
经认真梳理、督办,2022年市本级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率92.06%。
11.关于“督促整改不够有力,未形成闭环管理。”问题
(15)针对“审计组与审计整改监督处职责分工不明确,统一归口实行整改清单制管理不到位”问题
修订完善《保定市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完善审计整改台账。
(16)针对“审监分离、书面报告与现场‘回头看’落实有差距。”问题
我局组织力量进行了积极调度,涉及的被审计单位正在加快推动问题整改。
(五)关于“审计震慑力还不够强,未达到‘如雷贯耳’效果”方面
12.关于“存在应移交处理而没有移交的现象”问题
(17)针对“存在应移交处理而没有移交的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二是健全制度。三是强化管理。
(六)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方面
1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8)针对“2022、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未安排专题部署”问题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学习。二是制定《中共保定市审计局党组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安排》。
14.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9)针对“缺少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和保密检查工作制度”问题
制定《保定市审计局保密检查工作制度》和《保定市审计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5.关于“涉密文件管理有漏洞”问题
(20)针对“未设置专门保密室,涉密文件没有在保密柜集中存放”问题
按要求设置机要室;购置保密文件柜,做到保密文件集中存放,规避泄密风险。
(七)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不够有力”方面
1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21)针对“未落实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问题
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
17.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22)针对“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开展自我批评。
18.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23)针对“未针对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题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三是组织研讨交流。四是组织集中谈话。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方面
19.关于“正风肃纪不够严格”问题
(24)针对“部分同志党性修养不强;个别干部参与打麻将、介绍亲属参加非吸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廉政监督检查方案》。二是抓好制度落实。
20.关于“形式主义禁而未绝”问题
(25)针对“党组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要求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开展不少于120天的调研,明显不符合工作实际”问题
重新修订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26)针对“个别同志2022年度‘大调研’心得体会有雷同、照抄照搬”问题
对存在照抄照搬情况的5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规范”方面
21.关于“违规使用现金支付”问题
(27)针对“违规使用现金支付”问题
当事人进行书面说明。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违反规定报销交通费用”问题
(28)针对“违反规定报销交通费用”问题
由于我局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研究政策不细致,导致补贴金额发放错误,未能按照差旅费发放标准严格发放差旅补贴。鉴于我局实际发放标准低于规定发放标准,未造成资金损失,故不存在乱发津补贴问题。为规范津补贴发放,我们印发《关于规范驻村工作队津补贴的通知》,再次强调补贴发放标准。
(十)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方面
23.关于“会议记录不正规”问题
(29)针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均无专用会议记录本,为活页纸装订”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办公室购置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自2024年启用,不再使用活页纸装订。
2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30)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
分管领导对负责同志和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再次重申大额款项支出无会议记录一律不得支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作对照检查。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1)针对“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征求意见,相互批评未逐人发言,批评意见辣味不足”问题
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认真准备。会上,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下转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