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6年02月06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李俊岭代表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