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亟须纠正

2021年08月19日

插图作者:陈彬

□张淳艺

近日,一则“三只松鼠前高管倒卖废纸箱牟利超68万”的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上市公司前高管的光鲜形象和倒卖废旧纸箱的行径很难让人将二者联系起来。据介绍,三只松鼠前高管侵占公司废纸箱期间,正好是废纸价格比较低迷的阶段,纸厂收购价每市斤价格在5毛到8毛之间。据此计算,前高管侵占的废纸箱总量或在百万斤以上。

“高管倒卖纸箱牟利”,不只是一则法制新闻,也是一封举报信,直指产品过度包装顽疾。高管倒卖的废旧纸箱都有这么多,企业用于产品包装的纸箱体量可想而知。厂家之所以过度包装,主要是为了吸引消费者。一方面,包装高大上能够显得“高端”,提高产品身价;另一方面,在产品、渠道均趋向同质化的情况下,包装设计可以体现差异性,提升竞争力。天眼查显示,在某零食品牌申请的119项专利中,有49项属于外观设计,占据总数的41%,企业在包装设计上下的功夫可见一斑。

对于消费者来说,包装的精美繁复,难免给人一种“买椟还珠”的感觉。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调查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家庭生活垃圾的10%以上,其体积则构成家庭生活垃圾的30%以上,每年包装废弃物总量达1.5亿吨,其中70%以上是过度包装造成的。

遏制过度包装,除了加强宣传,纠正企业拼包装的经营理念,更要完善立法,建立有关包装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过度包装的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多为原则性条款,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国家标准委陆续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等十余项国家标准。但由于缺乏法律支撑,没有明确罚则,相关标准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眼下,立法规范包装行为,加大生产者责任,提高过度包装成本,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比如,德国的《包装条例》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应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反观国内,去年5月司法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司法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限制过度包装立法问题深入研究论证。期待有关方面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处罚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遏制过度包装,引导绿色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