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 市市场监管局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 开展行政指导

2021年11月12日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网络交易经营者代表行政指导视频会。会上,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号召各电子商务网站履行经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自觉接受、处理消费投诉、举报,践行电子商务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监督。

随后,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解读了涉网投诉数据,市消保委秘书处发布网络集中促销期消费维权提醒,网监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处、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各自结合监管职责进行了政策解读和行政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类电商平台、交易型网站、网店、社交媒体电商要落实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责任,尤其是各类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要把好网络市场准入关,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做好亮照、亮证工作;严禁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违法违规谋利活动,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以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为手段,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不得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评价;不得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不得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开展网络专项监测,规范我市辖区内的平台、网站、网店网络交易行为,严打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网上涉侵权假冒违法违规信息,健全完善围绕网售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防疫用品、化妆品、儿童用品等热点领域质量风险监测机制,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网络交易经营者正确对待并及时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

王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