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8日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张玮瑶)国家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征收征用部分农村土地,对丧失土地的农民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偿。涿州市某村原村干部焦某某在土地征收补偿款上动起了歪脑筋,他在获悉政府征地信息后,伙同他人紧急租地并抢栽抢种树木骗领土地征收补偿款328.92万元。因其行为侵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涿州市检察机关日前以诈骗罪对焦某某等5名嫌疑人提起了公诉。
2020年4月9日,涿州市某镇政府召开关于天然气管道征地工作的村干部动员会,焦某某作为该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焦某某得知政府征地信息后,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发财机会,遂伙同刘某某、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等人,参照事先得到的天然气管道施工示意图,有针对性的租赁了天然气管道沿线的村民土地。焦某某等人然后购买了大量树苗,于4月17日抢栽抢种在了新租赁的土地上。
在随后的征地过程中,焦某某、刘某某、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等人通过测绘、评估、提交虚假土地租赁合同等手段,共骗取天然气管道土地补偿款328.92万元。案发后,警方依法对焦某某、刘某某、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等人采取了刑事措施。
4月28日,涿州市检察院审核后认为,焦某某、刘某某、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得知征地信息后抢种树木的行为,属于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国家补偿款情形,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被告人焦某某、刘某某、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等人犯诈骗罪向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近年来,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或抢建各种建筑物,恶意增加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从而非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成为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些被征地区域的不法分子获取不义之财的手段,殊不知该行为已涉嫌犯罪。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警钟长鸣,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要自觉维护正常的征迁秩序,自觉抵制、检举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积极支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
■法条链接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