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建群拉人头牟利 涉嫌“帮信罪”落网

2022年07月18日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梁振强)一男子明知对方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还帮助其拉人头,自己从中牟利。7月4日,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涞源县警方成功抓获。

涞源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网安大队在对一电诈案件线索梳理过程中发现,张某某在注册聊天平台账号后,接收电诈分子提供的私人电话号码,利用平台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并将其拉进群聊。电诈分子同时隐藏在群中,伺机发布各类电诈广告、二维码等内容,一旦有人按照群聊中的诱导进行操作就会被骗。张某某每建立一个群或拉人进群都会从中提成,其共非法获利2万余元。

为斩断电诈黑手,办案民警围绕张某某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逐步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同时对其落脚点进行摸排。7月4日,在获悉张某某藏匿的具体位置后一举将其抓获。

经讯问,张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明知电诈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帮助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其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警惕陌生人的突然“热情”,拉你进群很可能是陷阱。同时,不要贪图利益充当电诈分子的“帮凶”,以身试法必然被追究法律责任。

■名词解释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