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4日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王洪洋)因受疫情影响某餐饮公司注销,其租赁等费用无力支付拖欠至今。高新区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期盼。
张某、赵某、韩某三人共同经营某餐饮管理公司,与某商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商场地下摊位经营餐饮,约定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31日。2021年6月5日,该餐饮公司向商场提出终止合同并申请撤店。截止到撤店之日,餐饮公司共拖欠商场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共计23万余元。在未清偿债务情况下,张某、赵某、韩某三人将餐饮公司注销。商场多次找三人催缴所欠租金未果后,诉至高新区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被告张某了解到案情,由于新冠疫情爆发,餐饮公司经营艰难,无力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加之合伙人赵某和韩某突然失踪,所以无奈一直拖欠租金。张某称,每一天被债务所逼,内心无比痛苦煎熬,其父母为此也是寝食难安。
承办法官多次与商场代理律师沟通,商场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并减免部分费用。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宗旨,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协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张某利用该期限成功联系到赵某与韩某,并在法官积极协调下,二人同意与张某共担债务。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场同意张某、赵某、韩某三人支付其各种费用15万元。即时履行后,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