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通史·古代卷

原始时期至隋唐五代时期

2023年12月14日

□保定学院 魏隽如(秦汉时期章节撰稿人)

在河北地区,刘秀集团除了与王郎割据势力、更始政权势力进行反复的较量以外,还多次残酷镇压铜马等部农民起义军,战争车轮遍至幽、冀大地,河北人民死散逃亡不可胜数。故东汉初年,河北地区人口遽减,有不少地方空无人居,已无法“张官置吏”。所以,刘秀在建立东汉政权之后不得不并省400余县。在冀州部,魏郡省5县,巨鹿郡省19县,常山国省9县,中山国省3县,安平国省7县,河间国省2县,清河国省6县,清河郡省12县。在幽州部,涿郡省15县,代郡省1县,上谷郡省4县,渔阳郡省3县,右北平郡省8县,辽西郡省2县。汉明帝、汉章帝时推行招抚流亡、劝课农桑的政策,但效果不很明显,农民破产流亡现象仍很严重。永元十二年(100年),汉和帝在所下诏书中就明确地说“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汉安帝永初四年(110年),“青、冀之人,流亡万数”。

汉顺帝永建六年(131年)又遇上“连年灾涝,冀部尤甚”,“百姓犹有弃业,流亡不绝”。汉桓帝永兴元年(153年),“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永寿元年(155年),“冀州饥,人相食”。从以上可以看出,整个东汉时期,河北地区由于天灾人祸,户口增长一直非常缓慢,并时有停滞或减耗,始终未恢复到西汉时期的最高水平。

东汉时期,全国户口数最多为顺帝期间。据《后汉书·郡国志》所记载的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各郡国的户口数字显示,在今河北境内的冀州刺史部分88个县,74.4374万户,487.6148万人,幽州刺史部分28个县,14.8143万户,90.3822万人。这两部相加共116个县,89.2517万户,577.9970万人。同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相比,河北的总户口分别减少了64.2451万户,89.4783万人。冀州刺史部减少22.8698万户,增加了38.8665万人,冀州部的人口之所以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渤海郡由西汉时的幽州部划入冀州部,如果减去渤海郡82.7968万人,冀州部为404.8180万人,则比西汉元始二年(2年)减少43.9303万人。幽州刺史部分别减少了38.2909万户,114.0072万人,如果加上划出的渤海郡的82.7968万人,再减去划入的代郡的5.7368万人,仍然比西汉元始二年(2年)减少了36.9472万人。东汉时期今保定地区共有18个县和封国,占冀幽两部116个县的15.5%,与西汉时期的34个县和封国,占河北206个县的16.5%相比也有降低。

从以上可以看出,东汉时期冀幽两部的户口数与西汉比较的确是降低了,原因是东汉初期为了解决长期战乱而带来的生产破坏、人口锐减、社会经济凋敝等迫切问题,刘秀于建武六年(30年)合并裁减了400多个县,约占其当时实际控制县数的三分之一。加上当时河北地区由于天灾人祸不断,所以户口增长一直比较缓慢。但是与西汉时期的相同之处,即当时河北地区的户口在全国总户口数中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后汉书·郡国五》注引应劭《汉官仪》中记载东汉顺帝永和中,全国户口为1087万户,5386.9588万人,而当时河北总户口数为89.2517万户,总人数为577.9970万人,河北户数占全国的8.21%,人数占全国的10.73%,较之西汉时期在全国总户数的比重降低了4.34%,但较之全国总人数只降低了0.47%。所以说东汉中期之前,河北及保定地区仍是人口较发达地区。

但到了东汉末年,即从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年)即位起,到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被曹丕废黜止的50余年间,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接踵而至,军阀混战连绵不止,今河北地区尤其是保定地区又陷于战争的中心区域,其劫难空前、人口锐减怵目惊心。

涿郡自战国以来一直为人口繁盛之区,西汉元始二年(2年)多达78万之多,东汉永和五年(140年)亦有63万余人,到曹魏之初全郡尚不过“领户三千,孤寡之家,参居其半”。连曹操自己都说:“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其在著名的《蒿里行》一诗中哀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是东汉末年及魏晋以后河北尤其是保定地区人口分布最显著的特点。

二、农业

(一)牛耕的推广

恩格斯说:“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农业经济的发展时期,牛耕的进一步推广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标志。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北方即已出现牛耕。秦汉时期,牛耕逐渐在全国各地普及。《汉书·食货志》记其事云:“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汉武帝以后,在两《汉书》中有关“假民犁牛种食”的记载更是史不绝书。例如:《汉书·昭帝纪》:“边郡受牛者勿收责。”《平帝纪》:“假与(贫民)犁、牛、种、食。”《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六年(104年),“遣三府掾分行四州(兖、豫、徐、冀),贫民无以耕者,为雇犁牛直”。由于牛耕日益重要,汉朝政府曾多次下令禁止宰杀耕牛,规定对杀牛者判处重刑。

牛耕最突出的是耦犁和二牛抬杠。耦犁是汉武帝时赵过推广的,即三人二牛协作,二牛挽犁,一人牵牛,一人扶犁,一人控制犁地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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