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骑车也违法” 是堂法治教育课

2025年11月15日

□汪昌莲

近日,北京交警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与以往主要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同,此次将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骑行人也被纳人酒驾筛查范围。酒后“醉骑”电动自行车,也可涉嫌违法,这一事件为公众敲响警钟:醉酒骑车绝非小事,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公众普遍存在一种误区:酒后不能开汽车,但骑“小电驴”没关系。这种侥幸心理,使得“醉骑”现象屡禁不止。殊不知,电动自行车虽属非机动车,但其速度可达25km/h,甚至更高,一旦驾驶人在酒精作用下反应迟钝、判断失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身与他人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云南等地方法规更进一步明确,醉酒骑电动车将面临200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条文清晰,执法行动有力,容不得半点含糊。

每一次酒后骑行,都是在与危险共舞;每一次侥幸逃脱,都可能为下一次事故埋下伏笔。交警部门依法扣车、罚款,不仅是对其个人行为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众的震慑与教育——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酒后骑行的治理不能仅靠交警查处。同桌饮酒者若明知他人将骑行回家却未尽劝阻或护送义务,也可能在事故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提醒我们:安全是共同的责任,法治需要全民共守。

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出行的重要工具,不应成为酒驾监管的盲区。要加强普法宣传,严格执法,推动全民形成“酒后不骑车”的共识,真正筑牢道路安全的防线。